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目标的确立,新型储能在整个电力系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正在进一步彰显。
近年来,我国推进新型储能发展的相关政策层出叠见。据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截至2024年7月,已累计发布2200余项储能政策。
今年,新型储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行业发展按下了“加速键”。2024年1~7月,新增发布政策497项,是去年同期的1.6倍。政策从发展规划、市场机制、新质生产力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宏观政策持续释放利好
上半年,储能政策持续密集出台。
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重磅文件《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首次将储能与电网调峰、智能化调度并列,作为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
文件明确新型储能在各类调峰能力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及发展方向。在电源侧,鼓励更灵活地配置新型储能;在电网侧,鼓励在关键节点和输变设施紧张地区发挥储能调节作用;在用户侧,鼓励通过源网荷储的形式,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文件将带动新型储能的市场化调度和盈利能力,对行业下一步发展具有指导性作用。”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副秘书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表示。
同月,《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出台。文件优化了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健全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完善备用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同时规范了辅助服务价格传导。“该项文件将对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收益产生影响,储能企业在投资和运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李臻说。
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面对储能调用率低、调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意见》明确,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
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了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通知》将调度调用型和电站自用型规定为新型储能的调管范围。
结合并网规范化和运行市场化需求,《通知》明确了新型储能的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思路,以及并网和调度的技术要求。在强化保障方面,提出应公平无歧视提供接入服务,丰富市场品种,促进“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要求。
5月,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文件——《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正式印发,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市场成员,将容量交易首次囊括进电力交易的范畴。
地方举措助推行业发展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目标——由30吉瓦提升至40吉瓦以上。
CNESA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已有26个省市制定了到2025年的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模达到86.6吉瓦,远超上述文件制定的目标。
从各地政策不难看出,新能源配储仍是市场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截至今年7月,全国发布的可再生能源配储规模约为20吉瓦/46吉瓦时。独立共享储能已成为各地配储的主要形式,新能源富集地区加强了对配储考核的具体要求。
目前,已有18个省及地区明确发布了有关容量租赁的政策,其中吉林、广西、贵州、河南、新疆、山东、四川等省份明确给出指导价。
随着分布式光伏渗透率不断提升,消纳问题逐渐凸显。各地出台鼓励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政策,江苏、浙江、山东、甘肃、河北、江西、广东、湖南、安徽等地出台相关政策。
与此同时,多项政策带来行业利好。《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新能源入市进程加快,储能将成为平抑新能源入市收益风险的有效手段。
为支持产业发展,地方新型储能补贴政策持续出台。CNESA数据显示,1~7月,全国各地共发布储能直接补贴政策50项,达到2023年全年补贴政策数量的68%。
李臻告诉记者,目前各地补贴形式以放电、装机补贴为主。放电补贴多为0.2~0.3元/千瓦时;容量补贴多为200元/千瓦时。广东、江苏、安徽多地出台专项支持措施,围绕固投补贴、技改、创新平台、人才、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
去年以来,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加速,对储能参与现货市场进一步开放。目前,山西、广东、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已转入正式运行,甘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省间实现全年连续结算。今年,浙江、安徽、湖北、河北南网等地细化了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并组织开展了试运行。
李臻介绍,现货市场价格变化方面,上半年现货均价呈现下降趋势,峰谷价差偏低,普遍在0.2~0.3元/千瓦时之间。“其中蒙西价差最高,为0.5元/千瓦时。”
“未来,随着各地现货市场不断成熟,更大比例新能源用户将参与现货市场,‘发用双侧报量报价’将进一步试点推广,现货市场价格预期将产生更多波动。”李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