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陆上已吊装风电机组最大单机容量已突破4MW,海上已吊装风电机组最大单机容量已达到8MW。毋庸置疑的是,在这个对发电量要求近乎苛刻的平价时代,功率更高的机型设备已经成为开发商追逐更高效益的重要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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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广袤的三北地区,早期背靠风资源区优势所建设的大量风电项目,正在面临着机组出力不足、机型老化、效益降低的尴尬局面。
此前我们曾经在“技改还是风机换代:风电后市场的艰难抉择”一文中分析过,按照现有新机型的单位造价和发电能力,在原有的风资源条件下,新设备的发电效率可以提升30%以上。但对于机型的更新换代,在操作层面还面临着政策模糊、风机退役标准空白,以及财务风险等重要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5月13日,辽宁省下发《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指出将“支持现役风电机组更新项目建设”,为部分有更新换代需求的早期风电场提供了重新报备、审批、建设的可能。
《方案》规定,“对已经由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同意的项目,且并入电网运行多年的风电场,由于机组服役寿命、质量、效率、安全、经济等原因,项目业主可申请一次性解列拆除全部就机组,并在原址实施机组等容量更新建设。”
同时还指出,拆除待建的项目“原则上参照核准其他新增风电项目执行”,这无疑为老旧风电场重新建设和机组更新开启了政策先河。即便需要重新立项,新项目存在转为平价风电的可能,但在现有风资源条件下,借助大兆瓦机型设备、智能化运营以及精益化管理等多种提质增效手段,发电效率的提升已经足以弥补由补贴电价转为平价所降低的收入空间,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省风电的高质量发展。
辽宁海上风电空间几何?
在辽宁省2015年发布的“十三五”电力规划中,预计2020年底实现800万千瓦风电并网规模。据能源局2019年各省份风电并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辽宁省并网风电达832万千瓦,已经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
同时,截至2019年底,辽宁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2.6万千瓦,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秘书长翟恩地曾指出,2021年底辽宁海上风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58.4万千瓦。
当前,辽宁省在建海上风电项目分别为总容量300MW的大量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以及中船重工大连庄河海域300MW海上风电厂址Ⅱ项目。其中,大连市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第一批次风电机组基础及安装工程主体于2019年11月26日完工;中船重工大连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厂址Ⅱ项目也已经于2019年6月26日开工。
而按照国家能源局2020年风电建设规划指出,2020年各省的风电建设将以“十三五”规划和“消纳能力”为主要标准来有序进行核准和建设工作。这一点在辽宁省刚刚下发的《通知》中也得到了明确。
“辽宁省根据消纳能力分析,排除在建项目规模,2025年前可新增投产风电33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陆上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一次性落实到项目业主,2020年全面启动建设。”
通过以上的数字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首先,在辽宁省“十三五”末、“十四五”初期风电规划中,平价、陆上风电将成为该省份的发展重点;第二,该省份2020-2021年底,两年间海上风电的增量空间约为36万千瓦,而刚刚下发的《通知》将330万千瓦风电增量空间全部用于平价风电项目,其海上风电的发展空间将受到进一步挤压。
这是否意味着,当前正在建设中的海上风电项目很可能将成为辽宁“十四五”期间的仅存增量项目?在当前国补即将退出,地方补贴尚未落实的情况下,辽宁海上风电的前路进一步破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