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核准文件说明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能源投融资圈”ID:gh_5449debcd392 作者:投融君
前言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总装机容量50MW以下(不包括50MW)风电项目由各省(区、市)发改委核准,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意见。
风电项目核准,项目公司须提供风电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基本文件)如下:
1、规划文件。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局预核准计划的文件;
2、授权文件。项目开发权的授予文件,或项目特许权协议,或特许权项目中标通知书;
3、土地属性。应避开基本农田。如果难以避开,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考虑调整土地规划,或者置换;要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土地预审文件;
4、压覆矿。省、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不存在压覆矿的文件证明,或者由具有矿产评估资质的单位编制风场压覆矿产报告并取得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文件;
5、 自然保护区。风场要避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经过批准可以占用试验区。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省环保厅的文件;
6、 天然林保护区。风场要避开天然林保护区。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当地林业局的文件;
7、 军事设施。风机位、道路、集电线路等风电场内设施,要按照当地武装部要求避开的距离予以避让。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当地武装部出具的要求避开区域及距离的文件;
8、 文物。风机位、道路、集电线路等风电场内设施,要按照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避开的距离予以避让。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要求避开区域及距离的文件;
9、 水土保持。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计文件。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省水利厅(省水保局)的审批文件;
10、地质灾害。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批文件;
11、地震安全性评价。风场位于地震烈度6度以上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省地震局的审批文件;
12、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省环保厅的审批文件;
13、电力系统接入,和/或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文件。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同意拟建风电场并网的承诺,和/或接入系统设计文件以及项目所在地省级电网公司的审批文件;
14、金融机构贷款承诺。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本项目商业银行贷款承诺的文件;
15、节能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要附有省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批复文件,需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项目应有环资司出具的节能评估批复文件;
16、社会稳定性评估。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项目申请要附有省政府的批复文件;
17、安全性预评价。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以上仅为核准所需文件,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还应取得接入系统核准文件及电价保证函,征地手续(国土资源厅)、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涉及农用地),林业批复(如涉及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