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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出台储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未来10年成新经济增长点

发布时间:2017-10-12

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 杨迪)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部、国家能源局5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发布。计划在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据了解,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能够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和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

近年来,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储能技术已经初步具备产业化基础。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还将带动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国家发改委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

到“十四五”,储能项目将被广泛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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